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在履行过程中的权力、义务和责任,就乙方承揽甲方工程等事宜,制定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土地平整,建两个平台,一个平均海拔高度70.19米,另一个平均海拔高度62米,工程总挖方量20259.9立方米,价格为15元/方,按挖方量计算。
二、工期:
本合同全部工程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工至20__年5月31日之前竣工,否则视违约责任。
三、付款方式:
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甲方先支付50000(伍万)元订金。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甲方于10月30日前支付乙方工程总造价50%工程款,12月30日前,甲方结清全部工程款。
四、土地平整标准及其实际要求:
1.乙方在围填施工时,应确保施工质量,工程完成时,应由满载的工程车重新压实一遍。
2.乙方围填土方时,应符合相关平整土地的要求,不得使用风化土、杂土及劣质土填地,否则视违约责任。
五、责任范围:
甲方:
1.应按照上述内容,工程完成验收后按约定付款方式支付工程款项(经国家相关部门测量为准),否则,视违约责任。
2.甲方有权派员现场监督工程质量,如发现施工及质量问题,责成乙方返工,所有费用乙方负责,并且不能拖延施工期限。
3.施工前甲方应向乙方提交测绘施工图纸,现场双方经过商定认可。
4.履行与土地平整发包方相应的义务。
乙方:
1.应按照上述条款内容,精心组织力量进行施工。
2.接受甲方对工程的质量要求,把好质量关。
3.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领款结帐时,应开具正式发票给甲方入账。
4.注意施工安全并担负施工安全责任。工程中的安全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果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相关责任,由违约方负担责任及赔偿。
2.人为不可抗力,如雷雨大风天气无法施工的特殊情况,经与甲方商榷同意后,扣除其影响施工的天数。否则,5月31日前无法完成工程,甲方即取消剩余施工款项并追究乙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七、附则:
1.自本协议书签字生效后,双方应共守信约,任何一方不得随意转包第三方,否则视违约责任。
2.在本协议书签字生效后,若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有修改或补充时,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书文本,方可有效。今后任何补充协议书都是本协议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同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4.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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