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又一个改革之年,也是药品流通监管工作的重要改革之年。半年来,我局按照市局部署,以实施新版GSP为契机,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创建中心工作,依托三大平台,抓好四项工作,突出重点,推动药品流通监管工作更上新台阶。现根据市局要求,将上半年药品流通监管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提高药品经营市场准入条件,促使行业转型升级
今年以来,我局以实施新版GSP为契机,积极宣传新版GSP,严格执行市场准入条件,进一步提高市场准入门槛,进一步鼓励和扶持医药企业做大做强,淘汰规模小、管理差的企业,力促市场有序竞争、健康发展。我局在实施药品经营许可时,严格审查,并落实零售企业配备执业药师的要求,配合市局实施驻店药师制度。通过提高市场准入条件,我区药品经营行业进一步转型升级,实现规模化、连锁化、规范化经营。截止目前,今年我区已累计已发放药品经营许可4家(新开办3家,换发证1家),已受理待发证4家,GSP认证6家,注销1家。
二、依托电子监管三大平台,实现信息化监管
我局继续依托城乡一体化监管平台、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食品药品安全地理系统系统等三大平台,指定专人负责做好电子监管工作,促使电子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有力支持药品监管工作。在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方面,我局继续督促批发企业做好核注核销工作,做到电子监管码应扫尽扫,基本实现赋码药品100%核注核销。在城乡一体化监管平台方面,我局一方面继续做好入网工作,要求新开办和换证企业100%入网,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大对药店数据上传和基本信息补充完善工作,要求企业做到及时完整上传药品进销存数据。在食品药品安全地理信息系统方面,我局一方面在去年完成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区直、乡镇医疗机构标注的基础上,今年将标注范围逐步扩大到食品药品协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所、个体诊所等;另一方面继续做好温湿度实时监控工作,及时处置温湿度预警。
三、强化流通监管,推动药品经营市场规范发展
上半年,我局加大药品市场巡查力度,将日常监管与药品安全示范区建设、GSP认证及跟踪检查、药品经营许可紧密结合,全面规范药品经营行为。在规范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方面,重点检查药品零售企业处方药凭处方销售执行情况,药品分类摆放情况,驻店药师在职在岗情况,含麻制剂、特殊药品等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存在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是否违规发布药品广告等。截至目前,上半年我局已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检查药品流通企业70余家次。
在全局同志的共同努力下,我局上半年的流通工作取得一定成效,药品经营市场进一步规范,经营企业进一步转型升级,市场有序竞争、健康发展。下半年,我局将继续落实新版GSP,提升市场准入,强化日常监管,做好电子监管,落实驻店药师制度,严格特殊药品管理,全方位落实流通监管各项工作目标,完成各项监管工作任务,确保流通监管环节药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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