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调车冲突、挤岔、脱轨安全措施
1. 专调机车乘务员要熟悉担当作业区域的线路、专用线、信号及各种标志等站场设备情况。
2. 中间站调车作业前,司机必须认真确认站内各股道车辆停留位置,做到心中有数。
3. 调车作业前,司机必须向全班人员传达计划要求和作业方法,副司机必须复诵。中间站利用本务机车调车时无论钩数多少,均需使用附有停留车位置示意图的调车作业通知单,计划不清,不准调车。
4. 变更调车作业计划,必须停车重新传达。
5. 调车作业要严格执行不间断的二人以上了望制度,正确执行信号显示要求,按照相关规定鸣笛,没有信号不准动车,信号不清立即停车。
6. 没有显示十、五、三车距离信号不准挂车(单机挂车除外)。单机挂车没有显示连结信号不准挂车。
7. 单机或牵引运转时,必须正向运转(调车机车除外),返岔时按照相关规定换端操纵并按照相关规定检查、试验制动机。
8. 中间站调车作业时,必须实行调一钩,唱一钩的制度,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开窗,夜间开启司机室照明,副司机必须立岗了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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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严格执行要道还道制度,未得到扳道员显示的道岔开通手信号或调车信号机未开放时,必须在该道岔或信号机前方停车。单机返岔时,在信号机前停车距离不得少于10米。
10. 确认调车进路,对调车信号、道岔开通位置逐一进行呼唤应答。
11. 跟踪、越站调车、在专用线及坡道超过2.5‰的线路上调车作业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连接制动软管并进行制动机试验。
12. 进出专用线时,必须控制速度,确认好进路,距尽头线土挡、敌对信号机前30米(越站、跟踪调车除外)必须一度停车;电力机车距离无电区、接触网终端标必须要有10米的距离,并实行十、五、三车的呼唤应答制度。
13. 人工扳手动道岔、无人看守道岔及夜间无道岔标志时,一律在道岔前停车,由调车人员显示道岔开通手信号或领车方可越过该道岔。
14. 中间站单机挂车,距被挂车辆10米前一度停车再连挂,多机牵引或挂有附挂机车的单机返岔需由附挂机车操纵时,本务司机应通知附挂司机挂车股道,附挂机车行至距被连挂车辆30米处一度停车,改由本务机车司机负责操纵,凭调车指挥人显示的手信号作业。多机牵引已连接重联线的,则一律由本务机车司机负责操纵,重联机车司机协助了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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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因压轨道电路调车信号机不能开放时,需越过无调车信号机的集中操纵道岔进行作业时,必须要严格执行《行规》第47条的有关规定进行调车。
16. 调车作业时,要严格遵守各种容许及限制速度,严禁超速运转。
17. 多机出入段一律由运转方向前端司机操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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