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人员素质,加强监察制度建设
为了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我们在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劳动法》、《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以及《成都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暂行规定》(市政府93号令)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基础上,又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类培训,并对区上组织的自行培训和对街道组织的企业培训进行授课。在业务学习的同时,我们还坚持每周一例会制度,总结上周工作,安排本周工作,集体研究监察案件,提出工作要求。对每一个监察案件均实行主办监察员制度,由主办监察员提出处理意见,集体讨论决定,重大案件由局办公会议决定。办案程序清晰,办案过程文明,办案文书规范整洁有序,无过失无投诉。今年以来,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率和考试合格率100%,持证上岗率100%。按时完成了行政执法统计报表。为规范行政执法奠定了基础。
二、搞好法制宣传,提高公民法律意识
结合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我们充分利用到用人单位监察检查的机会,深入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提高用人单位自觉守法和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并通过区有线电视、金牛报等媒体,大力进行劳动保障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劳动者维权的普法宣传,使用人单位充分认识到维护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重要意义,在全区逐步形成了共同维护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良好氛围。2月、3月、6月、8月,开展了四次维护农民工权益的设点宣传,发放资料2100余份,接待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咨询900余人
三、加大执法力度 规范用工行为
认真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成都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管理暂行规定》,围绕中心工作,加强劳动保障行政执法监察。开展了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保护专项检查,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技术工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及社会保险扩面等专项监察和检查。监督检查面达98%。
一是积极开展劳动保障行政执法检查。截至目前,主动监察用人单位346户;审查273户用人单位报送的书面材料,指导283户企业健全了劳动,为规范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和劳动管理,加大对签订劳动合同的监察力度,通过检查,监督企业与职工补签劳动合同0.0136万人。同时,我们还接待企业和劳动者来电咨询3120余次,接待投诉举报344件,调查处理318件,结案率100%。查处中,为41人次清退押金(保证金)5.44万元;为161名农民工追发工资22.35万元;为0.89万人补办养老、综合保险,追缴保险费58.8万元。督促118户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综合保险登记。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且存在严重问题的6户用人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处罚金额5.3万元,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是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积极应对突发事件。 我们积极主动多次到用人单位,并配合区建设局、区总工会等部门对建筑工地进行联合检查,要求企业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并接受区劳动保障部门和区建设局的监督。对涉嫌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企业,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发出了限期整改,并责令其制定支付工资的计划,给予全额付请。为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们在对全区各类用人单位进行检查督促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基础上,对出现集体讨要工钱的行为我们均能立即赶赴现场,及时予以调查处理。共参与处理突发事件16起,涉及劳动者0.12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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