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2、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4、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第十一条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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