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工伤认定没过应该怎么办?

2022-04-09 来源:育乐教育网

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前行政诉讼。最终依然不予认定为工伤,是非因工负伤。如果是这种情况就不能按照工伤的情况进行赔偿。

一、什么情况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中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二、什么情况不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中第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相信大家对于工伤的事情听的比较多也比较熟悉了,如果是在工伤的范围之内,单位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赔偿即可,但是如果一些情况不在工伤范围内,是不需要单位进行赔偿的。如果对于工伤的鉴定有不服从,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前行政诉讼。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