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子女是否能断绝关系
1、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是不能断绝的。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血缘关系而产生的,签订的断绝亲子关系的协议也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为的解除的,只能因父母子女一方的死亡而终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二、断绝父子关系是否还要承担赡养义务
1、父子关系无法断绝,因为血缘关系在法律上是不能解除的(除非是收养关系)。
2、司法局或公证机关是不会对这种断绝父子关系进行公证的,因为对于违背法律的合同、承诺或声明等等,公证机关是不会受理的。
3、即使父子双方自愿断绝父子关系,到时父亲要求儿子履行赡养义务,儿子还需要尽赡养义务,因为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其他的所谓合同、承诺或声明等等都无法对抗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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