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总公司签署的合同,分公司可以进行执行,因为从法律意义上来讲,分公司就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但是分公司进行执行,需要有总公司的授权才行。并且第三方和分公司发生的相关合同争议的话,还是由总公司来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一、分公司有哪些法律特征?
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
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
5、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二、成立分公司需要的资料都有哪些?
如果是本地要去外地设立分公司,那么需要以下证件:
1、总公司的正本营业执照原件
2、总公司的正本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5份)
3、总公司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盖公章(3份)
4、总公司的税务登记证证正本复印件盖公章(3份)
5、总公司的章程(总公司登记工商局档案室出具并盖章)
6、总公司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分公司的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签字的复印件(5份)
8、分公司的负责人任职证明
9、实际经营场所的租房协议及产权证复印
10、财务人员的上岗证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