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转账支票非本人可以作为代理人,带身份证到银行办理支票存入业务,因为银行办理支票业务,只看支票和背书的合法性及存入帐户的合法性,见票入账,现金支票是见票付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五条 票据当事人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在票据上签章,并应当在票据上表明其代理关系。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的,应当由签章人承担票据责任;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的,应当就其超越权限的部分承担票据责任。
第六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是不影响其他签章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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