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侵权赔偿可以诉前保全吗
人身损害向法院提起诉讼前,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申请诉前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保全范围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二、被打致受伤怎样找对方索赔
首先,被打致受伤,受害人索赔时可以主张以下的费用: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必要的营养费;
8、残疾赔偿金;
9、残疾辅助器具费;
10、被扶养人生活费;
11、康复费;
12、护理费;
13、后续治疗费;
14、误工费;
15、精神损害抚慰金。
其次,被人打致受伤后,受伤情况较为严重的,受害人要及时去医院接受治疗,做过全身检查后,要追究对方的责任的,那么还要向警方申请伤残鉴定,如果经鉴定后为轻伤以上伤害,那么,加害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届时,受害人主张赔偿时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当然,如果对方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加害人不肯赔偿的,受害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并且,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一年,所以,一旦双方因为赔偿产生纠纷的,建议要及时去起诉处理,避免错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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