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降级严重。因为降职不是一种行政处分,也不是一种惩戒手段,是一种任用方式和任用行为,也是一种人才资源调配手段,目的是为了合理使用公务员,充分发挥公务员的作用,为机关的各个职位选择配备适宜的人才。而降级是一种纪律制裁方式,如某人现在是正处级,因受处分,被降级成副处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六十二条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第六十五条 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处分期满后自动解除。 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职级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原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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