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教育是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不仅关系到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也关系到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为了不断提高职工的健康意识,养成文明的生活、科学饮食习惯,不断提高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我院的实际情况,现制定医院健康促进教育培训制度。
1、健康教育培训纳入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定期分批组织各科室健教骨干参加市级、省级或国家级健康教育专业培训;
2、医务人员每年必须至少参加由本院举办的健康教育专业理论培训讲座两次,系统学习健康教育及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和方法,以提高自身健康教育专业水平;
3、医院组织的岗前培训内容必须包括健康教育理论与技能等; 4、医院在培训时对被培训对象进行健康教育理论与技能掌握情况的测试。
医院
201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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