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房屋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
转让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 市 区 小区 号楼 层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为框架结构、水、电、供暖等设施齐备且具备正常使用功能。
第二条 转让价格
双方商定该房屋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人民币) 。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由乙方向甲方预先支付购房定金 万元后,由甲方将该房屋购房手续办理到乙方名下。当日,乙方将剩余房款一次支付甲方。
第四条 房屋交付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当天,将上述房屋的全部钥匙交付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视为该房屋情况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完成房屋交付,上述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归乙方行使。
第五条 房屋过户
房屋交付乙方后,甲方应当负责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将该房屋的产权证办理到乙方名下, 办理产权证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甲方的承诺保证
甲方保证自己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处分权,转让该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甲方保证该转让房产不涉及第三方的权利,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集资购房款、天然气管道安装费、交房日前拖欠的物业管理费、大修基金、购房契税等及其他应当交纳的费用等已全部交清,如有尚未交纳或拖欠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履行自己约定义务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承担全部购房款20 %的'违约金。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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