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月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 性别 出生日期 民族:___________
户籍类型(城镇、农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紧急联系人 与乙方关系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 期限劳动合同,属新签□/续签□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
同于 年 月 日终止。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作。乙方应完成该岗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甲方可以根据其人事制度、经营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及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及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乙方愿意服从并接受。
第五条:根据甲方的岗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若因经营等实际需要,甲方调整乙方工作地点的,乙方愿意服从安排,积极完成工作任务。
第六条:乙方工作应达到 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 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特殊岗位可根据国家规定执行综合计时工作制或不定时计时工作制。
第八条: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及法定节假日的休息安排按照国家规定及本公司的规章制度执行。
五、劳动报酬----劳动权利
第九条: 乙方基本工资定为_______元人民币/月
1.按约定取得小学_______元人民币/课时的授课报酬;初中_______元人民币/课时的授课报酬; 高中_______元人民币/课时的授课报酬;签约学员课时费_______元人民币/课时的授课报酬;
2.享受授课期间的食宿、交通补贴_______元人民币/月。
3. 满勤奖励100元
4. 季度考核奖励 1,季度满300课时以上包括300课时 ,奖金20xx元
2,季度满200-300课时之间包括200课时 ,奖金1000元 3,季度满150-200课时以上包括500课时 ,奖金500元 4,季度不满150课时无奖金
其他报酬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绩效考核制度进行考核评定,并结合乙方的工作业绩及表现,按岗按绩按能取酬,乙方对此知悉并接受。
第十条:如乙方中途离职或在工作过程中出现违纪情况,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全部或部分奖金,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
五、劳动报酬----劳动义务
1.乙方必须在授课前填写教案;按时、认真上课,布置及批改作业;保证每次课时(___120____分钟/节课)的完整,内容的充实;对学生进行考勤及纪律管理;学期末组织考试并提供每位学生的最终成绩。
2.家长上一节课之后,之后该学生不要求继续上课,该学生课时不计入乙方课时计算
3.甲方提出的其它合理要求,例如:课后对有关上课内容的询问的解答等。
4.遵守甲方的各项奖惩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和当地政府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乙方须配合提供相应的材料,并依法承担由个人缴纳的费用。若因乙方个人原因不愿缴纳或不配合办理必要手续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及甲方规章制度执行。甲方如果对乙方病情有异议,可以要求乙方到甲方指定医院进行复查,依复查结果确定乙方是否应享有相应的病假医疗待遇。若乙方拒绝接受复查,则乙方不享受法律规定和公司的相应待遇,甲方也无须承担给付乙方工资报酬以及补偿、赔偿等责任。
第十三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因乙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导致乙方患病或负伤、死亡的,无论是否发生在工作时间,乙方均不享受本合同所约定的待遇,甲方也无须承担给付乙方工资报酬以及补偿、赔偿等责任:
1.违法、故意犯罪或拒捕的;
2.自伤、醉酒、斗殴、打闹的;
3.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的;
4.自杀的;
5.无证驾驶、酒后驾驶及驾驶或乘坐无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的;
6、其他有悖社会道德、公序良俗的情形;
7、其他有违甲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的情形。
第十五条:在满实习期六月之后,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甲方根据工作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工作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工作安全制度,严禁违章、违纪工作,防止工作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保密规定
第十九条:乙方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知悉的甲方秘密信息或者虽属于他人但甲方负有保密义
务的秘密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第二十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书面的或非书面的保密规章、保密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第二十一条:乙方承诺:未经甲方同意,任职期间不得以泄露、告知、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本合同规定的秘密信息。
第二十二条:乙方承诺,离职之后,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秘密信息,承担与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责任,无论乙方基于何种原因离职。乙方的保密义务持续到该秘密信息被甲方公开或为公众所知之日。
第二十三条: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侵或侵犯甲方秘密信息的,甲方有权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包括经济赔偿责任、刑事责任等。由此产生的损失费、调查取证费用、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九、利益冲突
第二十四条: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乙方违反前述承诺而导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二十五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生产与甲方同类的产品,从事同类的业务,不得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担任任何职务,包括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职员、代理人、顾问等等。
第二十六条:乙方不得利用甲方的资源谋取个人利益,包括自办与甲方业务类型和经营模式相似或存在竞争关系的单位。
第二十七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十、劳动纪律
第二十八条:乙方保证遵守甲方的员工手册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规程,第二十九条:爱护甲方的财产,爱护公共环境,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和各种社会活动,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三十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可以对内部规章制度进行修改补充,也可以根据需要制定新规章制度,乙方同意届时遵照执行。
十一、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办理变更手续: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2.订立本合同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3.订立本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发生变化的。
第三十二条: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且无需承担任何补偿或赔偿责任,乙方对此理解并同意:
1、在试用期间被认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或三次以上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员工手册的(包括但不限于旷工等情形);
3、失职、过错或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的;
5、消极怠工,不服从甲方管理的;
6、不能胜任工作的;
7、故意侵害甲方或客户利益的;
8、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9、违反国家计划生育等政策规定的。
若因乙方存在前述某一情形造成甲方或客户损失的,甲方还可要求乙方给予相应赔偿。 第三十三条: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认为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理解约定为下列情形之一:
1.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明、离职证明、学历证明、工作经历、体检证书或婚姻状况等证件中有虚假或伪造成分的;
2.应聘前患有精神病、传染病、残疾及其他可能影响正常工作的疾病或健康问题而在应聘时未声明告知的;
3.在试用期内已怀孕的;
4.应聘前有吸毒、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道德品质方面劣迹的;
5.曾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治安处罚或劳动教养而在应聘时未声明的;
6.试用期间因健康原因或其他个人原因不能保证正常工作的;
7.试用期间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的;
8.培训考核不合格的;
9.试用期内达不到公司规定的工作标准或管理要求的。
若乙方存在本条第1、2、3、4、5项中规定的情形之一,则即使试用期已过,甲方也有权
决定立即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补偿或赔偿责任,乙方对此予以知悉认同。 第三十四条:甲乙双方对本合同“不能胜任工作”的理解约定为下列情形之一:
1.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
2.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劳动定额的;
3.工作中出现非故意的较大差错的。
第三十五条:若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即使已离职离岗,甲方也有权继续追究乙方的违约及赔偿责任:
(一)乙方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或责任事故尚未处理完毕;
(二)乙方不配合办理移交手续;
(三)存在其他问题正在被审查期间。
第三十六条:乙方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须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甲方,并办理相应的工作交接。
第三十七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八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及甲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等之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甲方依据事实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但乙方擅自离职、旷工、拒绝办理工作交接的除外)。
第四十条: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办理完毕工作交接。
十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四十一条:乙方在职期间,甲方为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甲方应与乙方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乙方在服务期未满时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具体标准如下。
全额培训费
违约金=——————————(约定服务期限-已服务期限)
约定服务期
第四十二条:若乙方存在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情形,甲方有权给予乙方纪律处分、经济扣罚(可从乙方工资报酬中直接扣除)、降职降薪、解除合同、追究经济及法律责任等处罚。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为完整的劳动合同,此前所有甲、乙双方口头的或书面的协议、文件等都被本合同取代。
十三、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四十四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保密协议、员工手册、 职位说明书 等。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确认在签署本合同前已仔细审阅过本合同以及甲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等文件内容,并完全了解及同意各条款及规定的内容及含义。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新订立或调整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等,亦自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甲方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等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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