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发展方向有经济法总论、财税金融法、企业和公司法、竞争法、涉外经济法5个。
1、经济法总论:是关于经济法基本理论的研究。所做的基本工作,是力求对经济法涉及的各基本问题做出科学、透彻的阐述,以期对我国法学的发展有所建树。
2、财税金融法:是关于财政、税收、金融等法律制度和理论的研究。
3、企业和公司法:是超越传统法律部门划分,以经济法的理念,融企业与公司、“公”与”私”、历史与现实、实践性与研究性为一体,整合各类企业法律制度进行研究,在此基础上开展教学。
4、竞争法:竞争法是经济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出现也是经济法在世界上问世的主要标志之一。
5、涉外经济法:研究的内容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资金融机构和外汇管制、涉外税收、海关、货物和技术进出口管理、国际服务贸易管理、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进出口商品检验和动植物检疫等涉外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