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什么样的人能成为红岭创投的借款人?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3-08 18:24

我来回答

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30 17:44

  个人贷款承诺书精选(一)

  贷 款 承 诺 书

  根据与贵公司签署的贷款(贷种)借款合同,合同编号为 ;本人现将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一、本人自愿申请贷款,并自己使用,本人申请贷款所提供的资料是真实有效的;

  二、本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资金,不将贷款资金挪作他用;若有违反,产生的责任将由本人承担;

  三、不以自己的名义为他人获得贷款,即不能将贷款资金转借他人使用;若违反此项规定,将贷款转借他人,则因此产生的责任及贷款风险将由本人承担;

  四、本人已知晓此笔贷款每月还款日及还款金额,并承诺在每月还款日当天按时

  将当月应还贷款本息存入相应还款账户(还款账号: 中,并授权银行从该账户扣收当月应还贷款本息;若因未按时还款产生的责任,将由本人承担;

  五、本人已同意并签署借款合同,且全部知晓并充分理解合同中规定应尽的责任及相关义务。 本人已了解并承诺遵守上述事项,如违反以上事项,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承诺人(借款人)签字及手印:

  承诺人配偶(借款人配偶)签字及手印:

  担保人签字及手印: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贷款承诺书精选(二)

  本人于 年 月 日自愿申请通过深圳市龙盛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举办的网络借贷中介平台——红岭创投网站向网友借款,本人在红岭创投网站注册的用户名为 。现本人郑重向深圳市龙盛威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红岭创投网站及出借资金给本人的投资者,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已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红岭创投网站上登载的全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协议、收费规则、隐私规则、借款协议、使用条款、告知书),本人愿意完全遵守该等文件及其随后修订版本中的各项规定,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本人自愿申请通过红岭创投网站借款,保证按照红岭创投网站的收费规则及其他规定,支付相关费用。

  三、本人通过红岭创投网站进行的所有借款行为均是本人自愿行为,保证完全履行借款协议及相关规定,按时归还借款本息。

  四、本人承诺,本人向红岭创投网站所提供的各项证明材料均为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人自愿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承诺人: (手印)

  个人贷款承诺书精选(三)

  承诺书

  __________________担保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现由担保公司推荐到 银行,贷款 万元,由担保公司担保,现本人承诺如下:

  一、在银行放款前:

  1、足额交清保证金、担保费、吊费预交金及担保公司要求的其他费用;

  2、足额交清市场的店面租金,水、电、网络、闭路、电话、卫生及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3、要求押物的,在放款之前将相应额度的货物入库到市场;如未进货,无法及时将货物入库到市场将先向市场交纳应押货物相当金额的资金。

  4、按银行要求购买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等银行金融产品。

  二、放款后

  1、放款后两日内,及时将该笔贷款全额划给提供给银行的购销合同中供方的银行账户,并将划款凭证复印件提交给担保公司;

  2、按银行要求按时提供足额的**;

  3、按银行的要求做好贷后货款的回笼和走帐工作;

  4、按银行规定的日期准时、足额还利息,贷款到期及时、足额还清;

  5、每月准时向担保公司提供当月报表及其他要求上报的材料。 以上贷款客户应尽的义务,本人郑重承诺一定按以上承诺兑现。如因本人没有兑现承诺造成不能放款或不能续贷的,本人毫无怨言,与担保公司和银行无关。

  承诺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个人贷款承诺书精选(四)

  贷款承诺书

致宁波通商银行:

  本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向贵行申请贷款 币 万元。经贵行信贷部门调查,拟初步同意接受我公司的贷款申请。为了加强银企之间业务往来关系,特向贵行做如下承诺:

  1. 根据贵行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为贷款收息日的规定,我公司愿主动按时存足资金,以备贵行直接从我公司结算户中划转利息。

  2. 我方将积极支持贵行扩大业务结算量,保证将日常资金结算通过贵行运用,结算量至少与贵行贷款所占比例相称。

  3. 我方保证结算户资金余额每月日均不低于贵行所贷金额的 %,如遇特殊情况日均余额低于此比例,将事先通知贵行并尽快补足。

  4. 我公司愿意遵守有关贷款管理的一切规定,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贵行有权停止支付我公司尚未使用的贷款,并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1) 向贵行提供虚假或隐瞒主要事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应收帐款明细表、资产明细表等资料;

  (2) 不按贷款合同规定使用贷款;

  (3) 不按贷款合同规定清偿贷款本息;

  (4) 不履行贷款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诚、信为企业生命,一诺千金是我公司追求的目标,我公司将信守诺言。

  借款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或其代理人(签字):

  年 月

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
E-MAIL:11247931@qq.com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