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3-09 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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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09 08:23
,“流氓”一称包涵着三层含义:一是从职业方面看,基本属于无业或不务正业者。这些*都是“浮浪为事者,犹日本谓浪人,北京谓土混混,杭州谓光棍,扬州谓青皮。”(胡祖德:《沪谚外编·新词典》)这是胡祖德为流氓所下的定义。从胡的这一定义中,我们不难看出,他心目中的流氓最突出的特征就是“无产无业”。后来,徐珂在著《清稗类钞》一书时,也援引上述说法,即:“此类随地皆有,京师谓之混混,杭州谓之光棍,扬州谓之青皮,名虽各异,其实一也。”(徐珂:《清稗类钞·方言类·上海方言》)该书还说:“上海之流氓,即地棍也。其*抵各戴其魁,横行于市,互相团结,脉络贯通,至少可有八千余人。平日皆无职业,专事游荡,设阱陷人。今试执其一而问之曰:‘何业?’则必嗫嚅而对曰:‘白相。’一若白相二字,为惟一之职业也者。”(徐珂:《清稗类钞·棍骗类·上海之地棍》)那么什么叫“白相”?用鲁迅先生的话来说:“如果将上海之所谓‘白相’,改作普通话,只好是‘玩耍’;至于‘吃白相饭’,那恐怕还是用文言译作‘不务正业,游荡为生’,对于外乡人可以比较的明白些。”(鲁迅:《吃“白相饭”》,《鲁迅全集》第三卷)从以上几条资料中,我们不难看出,它们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都肯定了流氓无业与不务正业这一点。 又据同治二年(1863)收入《清实录》的清*的公文所载,苏嘉地方由于“逆内有洋人施放开花炮,叠次向营轰打,白齐文又先带流氓洋匪二百余人投入苏贼。虽我军尚能抵御,总须设法断其接济,方可制贼死命。即著李鸿章商令英法美各领事出示严禁,不准各国流民偷入济匪。”从前后文的意思看,这里所称的流氓与各国“流民”大体相同。“实录”既 是写苏嘉之事,因此这份文书,就有可能是当地官吏报送给上级的一份呈文,并且这份文书所言为上海之事,此称亦有可能属于上海方言。 在相同时期,天津地方有一个叫梅成栋的文人,他曾在一首诗中用过流氓一词:“清晨步街市,见有流氓在,褴褛行复行,菜色面庞改。肥人料已瘠,长人似亦矮。有妇抱幼儿,草标乞人买。垂泣告路旁,听之语可骇:‘家庄文安县,被淹死稻蟹;逃荒赴关东,数口小车载;鬻儿冀投生,免被奸徒拐;当此饥馑年,流离况苦海。’”(张涛:《津门杂记》卷中《各善举·附诗》)从梅成栋诗中的意思看,流氓仅仅是指*者或游民 从上述资料看,流氓原本是指游民,这一点是毋庸怀疑的。不过,由于游民无产业,不事劳作,到处游荡,所以有时为了谋生,必然会采取一些不择手段的方式以攫取生活必需品,这种行为方式的实施自然会枝节出“不务正业”等内涵。 二是从行为特征来看,流氓具有为非作歹,扰乱社会秩序的特点。为非作歹,扰乱社会秩序,这较之原本意义上的流氓定义在外延上有所扩大,并且这种意义上的“流氓”较之前者要晚些。这种为非作歹意义上的流氓,在清代史料中已大量出现。如清黄式权曾经说:“租界中无业游民群聚不逞,遇事生风,俗谓之‘拆梢’,亦谓之‘流氓’。”(黄式权:《淞南梦影录》卷一)又徐珂除了如前面所见到的认为流氓就是游民之外,同时还认为流氓又是游民之中的为非作歹者,诸如“擦白党,与流氓同,专以引诱富贵妇女骗取财物为事。女擦白党,女流氓也,专以引诱男子骗取财物为事。拆梢,以非法之举动,恐吓之手段,借端敲诈勒索财物之谓也,凡流氓惯以此为生涯。”(徐珂:《清稗类钞·方言类·上海方言》)再如,居于上海的清末贡生秦荣光,曾以短诗的形式,对流氓的行为特征作了形象的描写,诗中写道:“打降聚赌作营生,抢火拦丧党横行;敝俗总由明失政,转移风化仗官清。”“六十年来更不堪,流氓游勇满淞南;三经兵燹三回变,俗益嚣凌试略谈。”(秦荣光:《上海县竹枝词·风俗九》) 上述诸段,所描述的基本都是为非作歹等行为特征方面的情况,通常人们对此称之为“流氓行为”或“流氓手段”。 三是从道德规范的角度看,流氓主要是以放、撒赖、施展下流手法,诸如斗殴、猥亵*妇女等恶劣行为,或以此恶劣行为扰乱、破坏社会秩序的人。 随着社会的发展,原来是流氓本义的那种无业、游荡等内涵已逐渐淡化,而不务正业、为非作歹,以低级下流手段等内涵作为流氓的特征已日益突出,进而上升为主要内容。那些有职业而惯行下流行为者也被称为流氓。如《民主与法制》1991年9期《路边店扫描》:“1991年元月21日晚,以青工张建富为首的一伙小流氓,结伙窜至104国道,先后*扰路边的‘靓玉楼’、‘姐妹’、‘金城’、‘长生’四家路边店,强讨硬要,调戏女店员,抢夺店内钱财,并打伤了前来劝阻的两名*战士和一外地顾客。”这里将一个干了“坏事”的青年工人称之为“流氓”。这里的流氓就是以其行为特点而定的,并没有以有无职业为依据。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09 09:41
提到“流氓”一词,人们并不陌生,然而若要细究其实质却很难道明其所以然。即使检索一些辞书,也并不是轻易就能搞清楚的。有些辞书对此也未作收录,有的虽已收录,但却释义不详。所以,研究流氓文化,首先必须对流氓的定义作一番认真的探究。 从有关辞典的释义来看,对流氓所下的定义大致如下:一是指居所不定之流浪者。二是指所谓的莠民。如《中文大辞典》解释为:“今谓扰乱社会秩序安宁、专事不良行为者,亦曰流氓,与无赖同。”(《中文大辞典》第19册,中国文化研究所印行,第205页)仅就这两种解释来看,其第一义是语源的阐释,属广义概念;第二义属社会学的诠释,当属狭义的定义。罗竹风主编的《汉语大词典》则对“流氓”一词作如下解释:一是本指无业游民,后用以指不务正业、为非作歹的人。二是指施展下流手段、放撒泼等行为(《汉语大词典》第5册,第1263页,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0年版)。又如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的《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1)原指无业游民,后来指不务正业、为非作歹的人。(2)指放、撒赖、施展下流手段等恶劣行为的人。”(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从上述辞书中的解释看,基本上是从两个方面加以解释的:一是在职业方面指“无业”;二是在行为方面指“不务正业,手段下流,为非作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