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2-26 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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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2-26 02:43
参保人员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60天内(含60天)补缴医疗保险费的,从缴费次月起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
医保断交报销有如下规定: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医疗保险费的,从欠费的次月1日起暂停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在3个月内足额补缴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的,按规定支付有关医疗保险待遇;
3、超过3个月足额补缴的,从缴清医保费的次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4、欠费到补清期间,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按规定补计;
5、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对职工造成的损失,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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